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比照此规定,信永中和已连续 1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审计年限上限。结合公司经营及审计服务需求,经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信永中和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 2026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已连续 1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2025 年度,信永中和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公
司作为上市公司比照此规定,信永中和已连续 1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审计年限上限,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审计服务需求,经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信永中和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及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信永中和及大信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鹏
陈鹏简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2025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美盈森、利和兴、杰美特、安妮股份、楚天高速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宜鹏
胡宜鹏简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2025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拟安排大信事务所合伙人汤艳群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汤艳群简介:从 2010 年 3 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 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 2026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6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四)《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五)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