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9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
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收到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张志强先生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减持情况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内容详见 10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张志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3,8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其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
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2 月 1 日,在此期间如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应在该敏感期停止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235,9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16%,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020 年 11 月 4 日-2020 年 11 月 5 日,张志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19,100 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实施过半[内容
详见 11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张志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累计减持公司股
份 218,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517%。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10 日,张志强先生在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操作
失误买入公司股票 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3%,成交均价 75.24 元,此次
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2020 年 11 月 10 日张志强先生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
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股) 成交均价(元) 备 注
2020 年 11 月 10 日 集中竞价交易 买入 500 75.24 误操作买入
张志强先生发现上述误操作以后,及时主动通知了本公司,积极配合本公司
进行处理,并出具了关于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公司获知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后,及时调查相关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董事
会对张志强先生误操作公司股份的行为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
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张志强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计算方法为:“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构成短线交易的:短线交易收益=(6 个月内最高卖出价-买入均价)*买入成交股数,短线交易亏损部分不计入短线交易收益合计”。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张志强先生因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
2275 元,将全数上交公司。
(二)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张志强先生在减持本公司股票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 张志强先生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公司已于减持计划开始时间前向张志强先生告知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张志强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现就本次操作失误构成的短线交易给上市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表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管理,谨慎操作,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张志强先生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经公司问询及核查,该行为是张志强先生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易,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四)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关于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