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2-011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2年1月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9号福地创业园二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毅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30,860,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33.3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0,976,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23.21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9,884,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0.17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27,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16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00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22,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158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股东北京禾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为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该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59,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62%;反对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6091%;反对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3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1《关于选举葛欢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0,802,32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9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676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2《关于选举吕繁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0,801,42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0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533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3《关于选举陈一凡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0,879,42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1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6,0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2.96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徐璐律师、彭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