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1-005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经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生提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6 元/股。按照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336.0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40,010 万股的 0.84%。具体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期满或
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发生为准。
3、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4、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
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等情况,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近期,公司股票在短期内出现较大跌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价格、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生提议,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上市,上市时间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回购金额与公司净资产、流动资产等的比值均较小,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即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若按回购总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9.76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回购股份方案
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收盘时,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内(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收盘价跌幅累
计已超过 30%。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6.87 元/股,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6.66 元/股,经计算(26.87-16.66)/26.87*100%=38.00%,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 38.00%。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人民币 29.76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6 元/股。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6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6.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发生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对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有息负债较少,现金流充裕,本次实施回购股份不会加大公司财务风险。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
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因充分正当事由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9.76元/股的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6.02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
按照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
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59.69 22.64% 9,059.69 22.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50.31 77.36% 30,614.29 76.52%
三、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回购股份 - - 336.02 0.84%
四、总股本 40,010.00 100.00% 40,010.00 100.00%
注:本次回购后的“二、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公司前次回购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661,300 股股票,为便于理解,未单列。
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9.76 元/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数约 168.01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59.69 22.64% 9,059.69 22.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50.31 77.36% 30,782.30 76.94%
三、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回购股份 - - 168.01 0.42%
四、总股本 40,010.00 100% 40,010.00 100.00%
注:本次回购后的“二、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公司前次回购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661,300 股股票,为便于理解,未单列。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公司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目前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后续,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增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根据公司 2020 年 11 月 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及 2020 年 11 月 19 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