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0-046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上海中民银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鸿傲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每日互动”)股份 18,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08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总数的 4.5170%)的股东上海中民银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鸿傲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傲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自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2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0%,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总数的 2.0036%。
公司于近日收到鸿傲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户中股份数量后股
本总数的比例
鸿傲投资 18,040,000 股 4.5089% 4.5170%
注: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72 万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800.2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00%,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总数的 2.0036%;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即 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减持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鸿傲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出具了股份限售、减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意向,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2、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除每日互动之外,本单位未在,且未来在作为每日互动股东期间,也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每日互动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每日互动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3、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声明和承诺:确认其为财务投资者,且在过去、现在及未来均不会通过任何途径取得或试图取得发行人的控制权,影响实际控制人地位,或者利用持股地位干预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鸿傲投资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前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鸿傲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鸿傲投资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鸿傲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鸿傲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每日互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