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2024 年 10 月修正)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9,944.7495 万元。 39,933.3395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9,944.7495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9,933.339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9,944.7495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39,933.3395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注:公司 2023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 11 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41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从 39,944.7495 万股减至 39,933.3395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 39,944.7495 万元减至人民币 39,933.3395 万元。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
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