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开路
18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3 人)。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王一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 27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4,200 股进行作废失效处理。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规定,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4,100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锦浪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举王一鸣先生、郭俊强先生、张婵女士、何睿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4.01 提名王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2 提名郭俊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3 提名张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4 提名何睿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举楼红英女士、胡华权先生、李育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5.01 提名楼红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2 提名胡华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03 提名李育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人民币
39,944.7495 万元。 39,933.3395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9,944.749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39,933.339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为:普通股 39,944.7495 万股,无其 普通股 39,933.3395 万股,无其他种类
他种类股份。 股份。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