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 1-6 月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9,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5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55.6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0,844.3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
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合计 369.3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47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90,475.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221,668.2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B2 4,163.22
项目投入 C1 54,519.8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C2 157.07
项目投入 D1=B1+C1 276,188.0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D2=B2+C2 4,320.2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8,607.2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07.28
差异[注 2] G=E-F 18,000.00
[注 1]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28.26 万
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1,934.96 万元;2024 年 1-6 月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57 万元,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132.50 万元。
[注 2]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3150199553609666666)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号:386010100101746319)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90134002900006133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账
号:3970200104004072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号:955088021340450090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9422007880130000315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象山支行(账号:39618223494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账号:
309006276013000222259)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号:386010100101746434)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锦浪
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已于2024年5月7日发布《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
日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账号:33150199553609666666)、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账号:386010100101746319)销户手续,鉴于上述专户所存放的
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且相对应的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专户不再使用,本公司与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同时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390134002900006133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39702001040040726 4,627,536.6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9550880213404500901 31,147.8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象山支行 94220078801300003158 1,414,074.6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39618223494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30900627601300022225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86010100101746434
合 计 6,072,759.14
[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 1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 2023 年 2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 95 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8,772.3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1 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 1-6 月
编制单位: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0,47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