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9 号《关于同意宁波锦浪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浪科技”)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7,444,19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7.32 元,
可募集资金总额为 724,468,668.12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68,896.2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11,999,771.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390134002900004876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30900627601300006880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39702001040037151 -
合 计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并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