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2-17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减持数量过半
暨股份变动超过 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及 2022 年 11 月 2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6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
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元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高新区华桐
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桐恒德”)计划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高于 7,4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且东元创投和华桐恒德在前
述期间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
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东元创投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高于 7,540,0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收到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减持锦浪
科技股份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关于减持锦浪科技股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 299 弄 29 号 C12 幢 21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光华路 299 弄 29 号 C12 幢 21 楼 2105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1 月 5 日-12 月 15 日
股票简称 锦浪科技 股票代码 300763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4,861,400 1.2888
合 计 4,861,400 1.288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 24,218,693 6.4206 19,810,793 5.2521
股份
东元创投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24,218,693 6.4206 19,810,793 5.2521
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3,516,915 0.9324 3,063,415 0.8121
股份
其中:无限
华桐恒德 售条件股 3,516,915 0.9324 3,063,415 0.8121
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及 2022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告》(公告编号:2022-06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
划 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67)。
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
况。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
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8.备查文件
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减持锦浪科技股份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
二、股东减持过半情况
1、股份减持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东元创投 大宗交易 2022 年 12 月 2 日 172.63 4,000,000 1.0604
-2022 年 12 月 15 日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本次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7,256,408 7.2260 22,874,208 6.0642
其中:无限售条件
27,256,408 7.2260 22,874,208 6.064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比例与大宗交易减持比例有差异的原因系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期
间同时有集中竞价交易进行。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减持锦浪科技股份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关于减持锦浪科技股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