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64 元,共计募集资金 53,280.00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801.5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478.4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08.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269.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52 号)。
2.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9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44.4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7.32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446.87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89.8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1,457.0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材料制作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7.0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199.9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23 号)。
3.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97.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9,7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015.47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88,684.53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
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68.83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315.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7,269.72
项目投入 B1 48,537.4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B2 1,267.72
项目投入 C1 --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
项目投入 D1=B1+C1 48,537.4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D2=B2+C2 1,267.7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注]“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6.96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650.76 万元。
2.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1,199.98
项目投入 B1 43,777.2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B2 1,176.30
项目投入 C1 15,288.6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C2 352.02
项目投入 D1=B1+C1 59,065.9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D2=B2+C2 1,528.3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3,662.3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662.38
差异[注 2] G=E-F 8,000
[注 1] “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29.33万元;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246.97 万元;2022 年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16.79 万元,2022 年 1-6 月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
生的收益为 135.23 万元。
[注 2]“差异”为公司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 8,000 万元。
3.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8,315.70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B2 -
项目投入 C1 37,589.7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C2 385.1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7,589.72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D2=B2+C2 385.1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1,111.1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0,111.10
差异[注 2] G=E-F 31,000
[注 1] “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00 万元;
2022 年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99.76 万元,2022 年 1-6 月
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85.36 万元。
[注 2]“差异”为公司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共计 31,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
支行(账号:9550880213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