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9,999,95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5,999,918 股(具体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583,766.25 元。报告期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21,920,436.71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 2019年半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 79,999,952 元,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 255,586,443.81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9,999,95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5,999,918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分红,不送红股。实施利润分配时,如确
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数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 年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在2019年半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79,999,952 元人民币(含税)。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583,766.25 元,达到并已超过规定的现金分配比例要求,故 2019 年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风险提示
1、《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该议案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送转股份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金额将按照会计准则核算,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考虑到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等需要,
拟定 2019 年度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不进行现金分红,该预
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
公司项目投资建设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