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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0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56,971,792.76 元,
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56,406,869.15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现拟定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79,999,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79,999,952 元人民币(含税)。2019 年半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