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鹤友路 25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董事长卜智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4,824,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7,965,772 股的 27.839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63,300,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03%。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111,523,8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95%。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63,300,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0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63,300,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03%。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4,691,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 98,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167,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98%;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548%;弃权 98,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5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4,691,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 98,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167,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98%;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8%;弃权 98,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5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4,691,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 98,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167,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98%;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8%;弃权 98,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5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4,691,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 98,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167,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98%;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8%;弃权 98,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55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3,434,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761%;弃权 1,25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910,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36%;反对 133,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02%;弃权 1,25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86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3,434,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47%;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910,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36%;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8%;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1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3,434,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47%;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910,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36%;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8%;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1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3,399,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50%;反对 69,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875,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492%;反对 69,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92%;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1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3,434,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47%;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910,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36%;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8%;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1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3,434,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47%;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910,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8036%;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8%;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16%。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1.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73,399,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50%;反对 69,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875,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7492%;反对 69,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92%;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416%。
(11.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73,399,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50%;反对 69,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 1,35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