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双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中金佳讯(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 技术研究所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 持有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或“上海瀚讯”或“发行人”)76,220,528股(占公司总股本19.4188%)的股东上海双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双由”),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622,052股(占公司总股本1.9419%)。(若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对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 持有公司41,394,201股(占公司总股本10.5461%)的股东上海力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鼎”),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0,0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1018%)。(若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对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 持有公司30,254,608股(占公司总股本7.7080%)的股东中金佳讯(天
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佳讯”),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3,550,540股(占公司总股本6.0000%)。(若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则将进行)。减持时间区间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对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 持有公司20,697,101股(占公司总股本5.2730%)的股东中国科学院
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微系统所”),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069,710股(占公司总股本0.5273%)。(若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对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双由出具的《上海双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减持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上海力鼎出具的《关于上海瀚讯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金佳讯出具的《关于上海瀚讯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微系统所出具的《关于上海瀚讯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单位:股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总数量 比例
上海双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6,220,528 19.4188%
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1,394,201 10.5461%
中金佳讯(天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254,608 7.7080%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20,697,101 5.2730%
二、 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上海双由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和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622,0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9419%;(若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 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二)上海力鼎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和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0,02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5.1018%;(若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三)中金佳讯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和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3,550,5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6.0000%;(若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 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四)微系统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和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069,7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0.5273%;(若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 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公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司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