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0-043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4 幢 6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卜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
和条件,同意公司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遵循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675,200 股(含本数)。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 21,337,600 股(含本数)。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公司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 21,337,600 股(含本数),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77,062.26 46,300.00
2 5G 小基站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6,398.60 24,3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9,400.00 29,400.00
合计 142,860.86 10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券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预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0 年 6 月 30 日止)》,认为前述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