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程立力先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92.2501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69,999,997.7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355,922.5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260,644,075.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485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2,274.04
万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委托理财、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 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现金管理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超过人民币24 亿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拟投资品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本金保障型的理财产品以及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 实施方式
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一)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二)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三) 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
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事项,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
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