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股东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及副总裁魏凤鸣先生、副总裁张康宁先生、董事、副总裁及财务总 监沈琴女士、特定股东沈兆山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董事、副总裁魏凤鸣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45%);公司副总裁张康宁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凤鸣先生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康宁先生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未来减持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8,08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的公
司董事、副总裁魏凤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
过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持有公司股份 2,225,8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48%)的公司副总裁张康宁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持有公司股份 4,61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的公司董事、副总裁及财务总监沈琴女士计划自本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
持有公司股份 1,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8%) 的特定股东沈兆山先生,计划
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8%)。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董事及副总裁魏凤鸣先生、副总裁张康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及新一期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及董事、副总裁及财务总监沈琴女士、特定股东沈兆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的比例
集中竞价 2022-07-28 43.31 9,900 0.0022%
集中竞价 2022-07-29 43.09 48,000 0.0104%
魏凤鸣
集中竞价 2023-01-13 37.92 120,000 0.0261%
合 计 - 177,900 0.0387%
张康宁 未减持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公司当时总 占公司最新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261,100 2.05% 8,083,200 1.76%
魏凤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8,400 0.46% 1,930,800 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22,700 1.59% 6,152,400 1.34%
合计持有股份 2,225,800 0.55% 2,225,800 0.48%
张康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1,450 0.11% 556,450 0.1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74,350 0.44% 1,669,350 0.36%
注 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魏凤鸣先生、张康宁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是因高管锁定股数量每年年初重新计算所致。
注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5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程立力先生发行 55,922,501 股 A 股股票。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由 403,880,000 股增加至 459,802,501 股。上述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上市。因此,魏凤鸣先生、
张康宁先生持股比例变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魏凤鸣先生、张康宁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魏凤鸣先生、张康宁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魏凤鸣先生、张康宁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魏凤鸣先生、张康宁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股东性质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1 魏凤鸣 董事、副总裁 8,083,200 1.76%
2 张康宁 副总裁 2,225,800 0.48%
3 沈琴 董事、副总裁及财务总监 4,615,100 1.00%
4 沈兆山 特定股东 1,750,000 0.38%
注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沈琴女士、沈兆山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程立力先生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3、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股东性质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魏凤鸣 董事、副总裁 不超过 1,000,000 股 0.22%
2 张康宁 副总裁 不超过 500,000 股 0.11%
3 沈琴 董事、副总裁及财务总监 不超过 500,000 股 0.11%
4 沈兆山 特定股东 不超过 1,750,000 股 0.38%
注 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魏凤鸣先生、张康宁先生、沈琴女士将严格遵守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注 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6、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为魏凤鸣先生、张康宁先生、沈琴女士、沈兆山先生。
1、股东魏凤鸣先生、张康宁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