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公司预计目前股权激励方案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决策,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关于取消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终止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取消原定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原因
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公告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公司管理层与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的管理团队、各层级激励对象及普通员工代表就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公司收集到各方对于此次股权激励方案在覆盖面、时间跨度、不同层级激励份额设置、考核指标及归属安排等方面提出的合理质疑和改进意见。经管理层探讨评估,公司预计目前的方案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同时,公司进一步综合考虑近年来疫情反复的社会背景、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同行公司的方案对比、员工的合理诉求,为了使激励方案更好地起到激励的作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审慎决策,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后期,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完善、更加合理的激励计划,并择机推出,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在此期间,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三、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影响
由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实际授出,因此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尚未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终止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实际授出,因此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尚未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终止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管理层与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的管理团队、各层级激励对象及普通员工代表就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公司收集到各方对
于此次股权激励方案在覆盖面、时间跨度、不同层级激励份额设置、考核指标及归属安排等方面提出的合理质疑和改进意见。经管理层探讨评估,公司预计目前的方案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决策和综合考虑,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具备合理性。
由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向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审议终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