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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立华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程立力先生、魏凤鸣先生、沈琴女士、周宏斌先生、李开伟先生、虞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志跃先生、云昌智先生、徐联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现任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徐联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注册税务师资格;徐联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王志跃先生、云昌智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已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程立力先生,汉族,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苏农学院农学学士、华南农业大学动物营养专业硕士。公司创始人,曾供职于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目前,程立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4,150,000 股,持股比例为 23.31%。
程立力先生为公司股东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鸣农业”)(直接持有公司 10.49%股份)、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益农业”)(直接持有公司 4.33%股份)、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 4.33%股份)、深圳市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 2.60%股份)之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配偶沈静女士为公司股东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腾牧业”)(直接持有公司 21.66%股份)之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程立力及沈静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达 66.73%,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沈琴女士为程立力妻妹。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2、魏凤鸣先生,汉族,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苏农学院畜牧专业学士。曾供职于南京市畜牧家禽科学研究所。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目前,魏凤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563,6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2.12%,通过天鸣农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87,50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1.41%。除此之外,魏凤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3、沈琴女士,汉族,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安徽师范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学士。曾供职于安徽蚌埠天原集团、常州市武进区新苑宾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沈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75,0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1.08%,通过天鸣农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05,00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1.07%。沈琴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总裁程立力先生之妻妹;与公司非自然人股东奔腾牧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静为姐妹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4、周宏斌先生,汉族,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曾供职于上海复兴高科技集团。现任公司董事、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席首席投资官、艾伯艾桂有限公司(AbleAgrima Limited)董事、上海细胞治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鑫荣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新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健耕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南通联科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瑞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南方航空货运物流(广州)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周宏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5、李开伟先生,汉族,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
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农业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李开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6、虞坚先生,汉族,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曾供职于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局、新西兰《中文先驱报》。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虞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聚益农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7,500 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11%。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志跃先生,汉族,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苏农学院(现扬州大学)畜牧业学士。现任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兼任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家禽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家禽学分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兼家禽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畜牧兽医学会特聘顾问、国家水禽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截至目前,王志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2、云昌智先生,汉族,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涉外经济法学博士,曾任贝克麦肯斯国际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权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联想集团法务部高级商事法律顾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集团副总裁、总法律顾问、信息安全事务总负责人、海南永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务总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北京正源浩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佳利达(海南)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监事。

  截至目前,云昌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3、徐联义先生,土家族,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高级经理、阳光 100 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CFO、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小镇集团副总裁,现任尤尼泰(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目前兼任淘珠公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中启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员工、重庆梦马致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德石门康富乐汽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科甸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徐联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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