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0 证券简称:迈瑞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继续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优化经济效益,在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前,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短期保本型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业务实施总额不超过20.17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16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3,4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228.0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75,179.9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18年10月10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2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1 光明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73,387.49
2 南京迈瑞外科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79,592.45
3 研发创新平台升级项目 6,753.38
4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项目 39,442.05
5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33,732.05
6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179,999.99
7 武汉研究院项目 162,272.54
合计 575,179.95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75,179.95 万元,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575,179.96万元有差异,故调减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运营资金项目0.01万元,调整后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79,999.99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业务实施总额不超过20.17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短期保本型产品等。
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尤其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短期保本型产品等,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六、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短期保本型产品等,使用期限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业务实施总额不超过20.17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业务实施总额不超过20.17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短期保本型产品等,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业务实施总额不超过20.17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