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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瑞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0

迈瑞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内有效,
有效期内业务实施总额不超过 31.36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独立董事:奚浩、吴祈耀、姚辉、梁沪明

                                                    2021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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