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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瑞医疗: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6


证券代码:300760              证券简称:迈瑞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8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6.8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鉴于前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而正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有部分暂时闲置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16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3,4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228.05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575,179.9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已于2018年10月10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2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及相关
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1                光明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98,814.49          73,387.49

  2          南京迈瑞外科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79,592.45          79,592.45

  3          迈瑞南京生物试剂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25,474.71          25,474.71

  4                研发创新平台升级项目                    18,002.30          18,002.30

  5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项目                    118,415.80          93,351.51

  6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08,539.50          105,371.50

  7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180,000.00          180,000.00

                        合计                              628,839.25          575,179.9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
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尤其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六、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