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4-054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 2024 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境内财务及 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
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
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
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
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财务及内控审计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慧女士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淑娟女士,于 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宇女士,于 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境内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20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 55 万元。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3 年度保持一致,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且不高于
2023 年相应服务报价。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三、拟续聘 2024 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 9 票通过、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以 3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
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安永华明递交的相关材料及公司财务部门对安永华明的评定,认为公司评价要素全面、评分标准合理,认可公司财务部从综合实力、工作方案、执业记录和质量控制水平、项目组配备、报价五个方面对安永华明的评分,并一致认为安永华明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3 票通过、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