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3-067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次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年7月7日
●首次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共计147.0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144.45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为2.58万股
●首次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8.58元/股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3年7月7日为首次及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29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147.0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82人,授予数量合计为144.45万股,预留授予13人,授予数量合计为2.58万股,授予价格均为28.5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次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拟授出权益数 草案公布日股
(万股) 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共 1 人) 2.61 1.59% 0.0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共 87 人) 100.77 61.31% 0.085%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共 207 人) 44.55 27.10% 0.037%
预留 16.44 10.00% 0.014%
合计 164.37 100.00% 0.138%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不得归属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关于行权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四)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2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
及在公司 2023 年第三 长率不低于 40%
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预留限制性股票 长率不低于 60%
第四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80%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40%
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预 长率不低于 60%
留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80%
第四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项目组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所属项目组对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项目组绩效考核情况设置不同的归属比例。
6、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分别对应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项目组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