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3-024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 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3,411,06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27%),计划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5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253,411,061 21.27%
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楼小强先生、郑北女士、Pharmar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康龙控股”)、宁波龙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龙泰康”)、 北海多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多泰”)、厦门龙泰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泰鼎盛”)、厦门龙泰汇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龙泰汇盛”)、厦门龙泰众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泰众盛”)、厦 门龙泰汇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泰汇信”)、厦门龙泰众信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泰众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名称、股份来源与股份性质、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与股份性质 (不超过(含)) 比例
(万股)
实际控制人及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
一致行动人 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500 2.10%
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减持原因: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入 职的、持股年限大于 7 年的、长期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老员工,本次减持主要 为落实对上述老员工的股权激励,满足员工自身资金需求,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2)满足实际控制人纳税等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持续坚定地看好公 司的发展前景。
(三)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
(四)减持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进行,在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 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六)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BoliangLou、楼小强、郑北 及其持股主体康龙控股、龙泰众信、龙泰汇信、龙泰鼎盛、龙泰汇盛、龙泰众盛 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 与关联方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宁波龙泰康、北海多泰于发行人上市后修改的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减持股份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转让的,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则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