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2-082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是否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否。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已于 2022 年 9 月 8 日
以公告形式发出。
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增加网络会议方式。此次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参会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Boliang Lou 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12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28,393,99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413,666,47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股) 114,727,5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44.3631%
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4.730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9.6323%
注1:通过现场投票的A股股东9人,代表股份114,850,9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427%。
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113人,代表股份298,815,5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880%。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和公司聘
请的 H 股股份过户处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审议表决情况
1.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当选
数的比例(%)
1.01 补选李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二 468,949,621 88.7500 是
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02 补选周其林先生为公司第二 469,484,567 88.8512 是
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 A 股中小投资者(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01 补选李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81,041,1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175%。
1.02 补选周其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股份数:81,044,4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199%。
(2)《关于注册资本增加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 股 413,599,521 99.9838 66,950 0.0162 0 0.0000
H 股 113,267,521 98.7274 1,460,000 1.2726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26,867,042 99.7110 1,526,950 0.2890 0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 股 413,599,221 99.9837 67,250 0.0163 0 0.0000
H 股 113,267,521 98.7274 1,460,000 1.2726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26,866,742 99.7110 1,527,250 0.2890 0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4)《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经办与注册资本变更及<康龙化成(北
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A 股 413,599,521 99.9838 66,950 0.0162 0 0.0000
H 股 113,267,521 98.7274 1,460,000 1.2726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526,867,042 99.7110 1,526,950 0.289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三、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2-3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其中提案1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2人。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马继伟和李亚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