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759 深市 康龙化成


首页 公告 康龙化成: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康龙化成: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9

康龙化成: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2-062
      康 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A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8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年5月27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
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A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7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同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获授权益

    鉴于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0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03人调整为379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4.88万股调整为146.88万股。

    (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影响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6月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以公司当时总股本794,045,0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7月5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按照上述规定的调整方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8.38元/股调整为38.62元/股,授予数量由146.88万股调整为220.32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暂不上市、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