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1-046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4,387,462 股注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
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 238,316,238.60 元(含税),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注:公司总股本中 A 股总股本 660,370,962 股,H 股总股本 134,016,500
股。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本公司 A 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A 股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660,370,9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五、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Boliang Lou、楼小强、郑北及其持股主体Pharmaron HoldingsLimited、宁波龙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龙泰鼎盛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龙泰汇盛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龙泰众盛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龙泰众信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龙泰汇信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公司股东深圳市信中康成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中龙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君联闻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Wish Bloom Limited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7.1 元。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李承宗
咨询电话:010-57330087
传真电话:010-57330087
七、备查文件
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