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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化学: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8

七彩化学: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4-080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在辽宁
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徐惠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惠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惠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梁晓东女士(主任委员)、王永华女士、王齐先生。

  2.提名委员会:王永华女士(主任委员)、王齐先生、徐惠祥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梁晓东女士(主任委员)、王永华女士、齐学博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简历见附件),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齐学博先生为副总经理;乔治先生为副总经理,柏丽女士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于兴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于兴春先生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孙亮先生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谷磊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续贷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直接持有金泰利华 65%股权,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附 件:

    徐惠祥先生,汉族,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1998年11月至今担任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6月至2019年4月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担任辽宁科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今担任辽宁美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担任辽宁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但任鞍山惠友智能装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7月至今但任辽宁星空钠电电池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徐惠祥、徐恕、臧婕分别持有72.50%、19.25%、8.25%的股份,三人间接支配公司21.62%的股份,臧婕直接持有公司7.35%股份,徐惠祥直接持有公司15.54%股份,徐惠祥与臧婕为夫妻关系,徐恕与徐惠祥为父子关系,三人合计支配公司44.51%的股权(合计180,736,550股),徐惠祥、臧婕于2024年5月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除此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齐学博先生,汉族,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200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今担任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至今担任山东生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3月至今担任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学博先生持有公司1,836,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志群先生,汉族,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东南大学,硕士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2012年1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染颜料事业部技术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群先生持有公司413,1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乔治先生,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本科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工程师;2017年至今兼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市场官、副总经理;2019年7月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治先生持有公司1,000,62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梁晓东女士,汉族,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2017年9月至今,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监
督公司财务会计活动。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晓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齐先生,汉族,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2015年6月-2021年10月,鞍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负责投资管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永华女士,汉族,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天津纺织工学院,硕士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9年10月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退休;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永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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