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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化学: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七彩化学: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92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及任期情况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金作鹏先生、张燕深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金作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张燕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其原定任期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22 日任满 6 年。金作鹏先生、张燕
深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离任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金作鹏先生、张燕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监高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金作鹏先生、张燕深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金作鹏先生、张燕深女士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王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王永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王齐先生、王永华女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齐先生、王永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
附 件:

  王齐先生,汉族,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学历;1984 年 8 月至 1987 年 3 月任职航空部沈阳 601 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87
年 3 月至 1991 年 12 月任职冶金部鞍山矿山设计院工程师;1991 年 12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职鞍山市经济委员会科员;1995 年 8 月至 1996 年 11 月任职鞍山市立
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员;1996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职鞍山市电子工业局
生产处处长;2001 年 12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职鞍山市信息产业局信息化处处长;
2010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职鞍山市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助理调研员;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职鞍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永华女士,汉族,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职于沈
阳化工研究院,先后担任实验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永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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