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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58 深市 七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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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化学: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9

七彩化学: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85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本协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经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协同共赢的原则,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七彩化学”)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就双方暂定共同投资 25 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 18 万吨电池级
普鲁士蓝(白)项目”事项于 2022 年 9 月 17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汕


  注册资本:52,447.277 万元

  主营业务:高分子复合着色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注册地址:汕头市美联路 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3817938W

  公司董事段文勇先生在美联新材料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2、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未与美联新材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美联新材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化学”)

  乙 方: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

  鉴 于:

  1、七彩化学拥有普鲁士蓝(白)产业化技术、成本以及环保处理优势;

  2、美联新材具有普鲁士蓝(白)上游核心原材料氰化钠的产能、成本、技术优势;

  双方按照“依法合规、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协同共赢”的原则,积极推动双方全面战略合作。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共识

  双方在遵守国家现行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通过产业技术合作、资本合作等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战略协同与高质量绿色发展。

  第二条  合作方式

  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持股比例各 50%。

  第三条  合作内容


  双方暂定共同投资 25 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 18 万吨电池级普鲁士蓝(白)
产业化项目,致力于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普鲁士蓝(白)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助推钠离子电池产业发展。

  第四条 保密义务

  双方对于在本协议期间所了解和知悉的财务资料、客户资料、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所列举的合作内容为双方的合作意向,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尽快推进本协议中涉及的合作内容的审批及实施。本协议如因双方业务需要、政策、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导致必须修改或终止的,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终止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此次与美联新材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未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后续具体合作细节有待进一步商讨。本次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协议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或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美联新材产生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约定,有关详尽的合作事宜需在后续签订的协议中予以明确。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经济形势改变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和大连理工大学—王植源项目团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王植源项目团队及王植源教授在推动公司高性能新材料及公司整体科技创新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公司子公司联合王植源教授共同设立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正在履行中。

  2、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拟于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以氯碱/氨产业循环为主线,投资建设国家“十四五”产业规划重点支持的年产 30 万吨高端化工新材料项目。目前正在履行中。

    (二)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无变化。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该事项尚需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方能办理解除限售。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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