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2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项目入
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是否能够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等数值为预估数,不构成对公司股东的承诺,亦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3.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具体实施进度与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影响风险、经营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市场环境、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部分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信贷政策等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与鱼台县人民政府签署了《七彩化学投资项目入园
合同书》,为落实鱼台园区以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泰化学”)为核心打造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链的目标,公司依托在鱼台园区新注册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济宁市金泰立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落地
的投资建设主体,投资规模预计 50-60 亿元,占地约 800-1000 亩,项目分三期建设。全部建设完成时间 8-10 年。主要产品包括材料的中间体和单体,特种尼龙、特种聚氨酯等新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学品。产品规划产量 52.40 万吨/年,全部达产实现销售收入 200 亿元/年。
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项目入园合同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协议对方介绍
名 称:鱼台县人民政府
性 质:地方政府
住所地:济宁市鱼台县委西邻
(二)公司与鱼台县人民政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 方:鱼台县人民政府
乙 方: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为落实鱼台园区以七彩化学和鲁泰化学为核心打造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链的目标,乙方依托在鱼台园区新注册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济宁市金泰立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落地的投资建设主体,投资规模预计 50-60 亿元,占地约 800-1000 亩,项目分三期建设。
一期投资 12 亿元,占地约 240 亩,建设年产约 17 万吨高端化工新材料及其单体
项目,产品类别为:氨氧化产品(间苯二甲腈、丁二腈等)、加氢产品(间苯二甲胺、脂环族二胺等)、材料单体(PPDI、XDI 等)、材料产品(聚氨酯预聚体及弹性体等)、中间体(硝基氯苯及其衍生物)、其他(氯化亚铜)。具备开工条件后 1 年内建成试生产,同时启动二期项目,占地约 500 亩。二期项目将在实施一
期项目产品的基础上,新建产能扩大到年产约 32 万吨,8--10 年三期全部建设完成。产品规划产量 52.4 万吨/年,全部达产实现销售收入 200 亿元/年。主要产品包括材料的中间体和单体,特种尼龙、特种聚氨酯等新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学品。
(三)投资要求及享受优惠政策
1.乙方项目符合济宁市“十强”产业招商引资标准(通过省、市认定)。投资来源为乙方自筹资金(属于省外投资方),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一般化工项目须达到济宁市《关于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的实施意见(试行)》(济政办发[2019]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资强度≥180 万元/亩、容积率≥0.6、亩均税收≥17 万元、亩均产值≥450 万元等控制指标;危化品生产项目须达到《济宁市化工项目准入标准(试行)》(济化安转办[2021]10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亩均投资强度达到 300 万元以上、亩均税收 30 万元以上等控制指标。项目属于高端新材料产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享受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2.科研创新扶持奖励。鼓励企业科研创新,企业投产之日起 3 年内扶持奖励不高于同期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县级财政收益部分总额,第 4 第 5 年扶持奖励不高于同期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县级财政收益部分总额的 50%,5 年内企业可根据研发投入情况分期或一次性申请扶持奖励。
3.企业设备投资补助奖励。对乙方新购置并在甲方所在地持续使用的新设备,设备投资额 1 亿元(含)以上的,按企业设备投资额的 3%给予投资方奖励。当企业税收县级财政收益部分超过设备投资补贴金额时可以申请设备投资补助奖励。
4.企业高管(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骨干科研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享受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 100%比例由受益财政进行奖励。企业注册登记五年后,按 75%比例由受益财政进行奖励。
5.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奖励。按照企业厂房、构筑物建设总投资的 50 %予以奖励,奖励额最高不超过土地出让成交价 60%,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每期建设达产后给予奖励。
6.奖励政策兑现,由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
策的主体提出申请,经引资主体初审后报送“双招双引”专班,“双招双引”专班会同财政、工信等有关部门审定后,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予以兑现落实。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 落实乙方有关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享受的优惠政策。
1.2 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项目立项(备案)相关手续,并为乙方协调解决能耗、环保排放指标,积极为项目的建设运营提供便利条件。
1.3 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乙方有一个宽松、安全的建设、生产、经营环境。
1.4 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保证乙方自主用工,根据乙方需要,协助乙方办理招聘员工的有关手续。
2.乙方责任
2.1 在甲方所在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注册),并负责提供办理登记注册等各种有关手续中所需的资料及成本费用。
2.2 严格遵守合同中所规定的建设周期(具备建设条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期竣工运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期限如期完成的,延长 1 年则取消前两年享受的优惠政策期限,具备开工条件后超过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 2 年未投产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3 已签约落地重点项目实行实时评价制度。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予以清退:一是因项目方自身原因不能及时摘牌导致土地挂牌流拍的;二是项目供地并具备开工条件之后六个月仍不能开工建设的;三是擅自变更土地使用用途、主体工程规划设计或项目建设内容的;四是已投产项目因违法经营被关闭的。
2.4 具备开工条件后土地闲置超过两年,甲方无偿收回乙方土地使用权,并有权将土地另行出让、出租或设立其他权利。甲方收回土地、合同解除或撤销后,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或由甲方委托第三方代为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同意利用的除外,甲方同意利用的,不再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5 如乙方经营期间进行转租或出售他人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6 严格履行企业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7 乙方未能按约定注册、投资、开工建设、投产,甲方取消乙方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并根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五)合同的修改、终止及解除
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终止和解除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六)争议解决办法
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备忘录或补充合同,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拟在鱼台循环化工产业园区进行投资,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1.园区区域优势、资源优势明显,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产保障能力强;
2.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为鱼台县化工产业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3.相关政策及规划的实施,为鱼台循环化工产业园区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有助于为化工产业带来技术、人才、资金方面的多项有利条件,促进要素集聚,为创建高水平园区带来空前发展契机;
4.公司本次投资的产品主要包括材料中间体和单体、特种尼龙、特种聚氨酯等新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学品等,高度契合鱼台县园区产业发展目标;
5.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入住园区后,将以七彩化学落户产品为核心,依托园区已有氯碱化工、煤化工为基础,打造高级有机新材料特色产业园区。
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新材料相关产品落地和延伸公司产业链,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是否能够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等数值为预估数,不构成对公司股东的承诺,亦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3.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具体实施进度与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影响风险、经营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市场环境、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部分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信贷政策等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较大,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分期投产。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将对公司营业规模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七彩化学投资项目入园合同书》。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