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82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会议召开日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惠
祥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选举徐惠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成员如下:
梁晓东女士(主任委员)、金作鹏先生、齐学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继续聘任徐惠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王贤丰先生为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齐学博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乔治先生为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于兴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于兴春先生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孙亮先生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附 件:
徐惠祥先生,汉族,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1998年11月至今担任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6月至2019年4月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20年4月担任鞍山惠丰经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4月至今担任沈阳慧科赢创教育信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2020年8月担任辽宁润恒汇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4月至今担任辽宁七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徐惠祥、徐恕、臧婕分别持有72.50%、19.25%、8.25%的股份,三人间接支配公司21.39%的股份,臧婕直接持有公司7.27%股份,徐惠祥直接持有公司15.34%股份,徐惠祥与臧婕为夫妻关系,徐恕与徐惠祥为父子关系,三人合计支配公司44%的股权,徐惠祥、臧婕于2018年5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除此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贤丰先生,汉族,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硕士毕业于沈阳化工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15年9月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在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贤丰先生持有公司1,071,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齐学博先生,汉族,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1995年就职于鞍山市染料化工厂;1999年至2002年担任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2年至2004年担任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4年至2007年担任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6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2月至今担任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学博先生持有公司1,036,8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乔治先生,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本科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工程师;2014年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7年至今兼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市场官、副总经理;2019年7月担任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治先生持有公司549,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梁晓东女士,汉族,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
(ACCA);1991年9月至1994年9月担任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乡镇企业管理局预算会计;1994年10月至2001年10月担任鞍山钢铁学院产业处主管会计;2001年11月至2003年9月担任辽宁正和会计事务所主审、项目经理;2003年10月至2006年4月担任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担任北京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07年5月至2017年8月担任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2017年9月至今担任辽宁科技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晓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作鹏先生,满族,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2007年11月至2009年7月担任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法务总监;2009年7月至2010年9月担任中国光彩四十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0年9月至2012年4月担任北京市宏健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作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燕深女士,汉族,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2月至1988年5月在北京染料厂质检科工作,任标准化职位,同时承担北京化工集团染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工作;1988年6月至1999年10月在北京染料厂研究所,任课题负责人职位;1999年11月至2006年11月在北京染料厂技术中心,
任技术总监、副总工程师职位,并承担全国染料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