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758 深市 七彩化学


首页 公告 七彩化学: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七彩化学: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7

七彩化学: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6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 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泰化学”)签订《新建 30 万吨/年高端化工新材料及其单体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以互惠互利和对等为基本原则,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领域开展战略合作,现将本协议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鲁泰化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77478042507

  3、法定代表人:张玉标

  4、注册资本:117,000 万元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地址:山东省鱼台县张黄镇鹿洼工业园内

  7、股权结构: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8、经营范围:山东省鱼台县张黄镇工业园区内:离子膜烧碱(32%)36 万
吨/年、高纯盐酸 6 万吨/年、盐酸 4.4 万吨/年、液氯 12 万吨/年、氯化氢气体
2 万吨/年、氢气 3000 万 Nm3/年、次氯酸钠 2 万吨/年、二氯乙烷 450 吨/年、稀
硫酸 6200 吨/年的生产及销售(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食品添加剂、消毒剂生产销售(凭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PVC 树脂 37 万吨/年生产及销售;煤炭洗选、煤炭批发;建材销售;不锈钢带生产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洗涤用品、日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协议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性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履行外部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战略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共识

  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现行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发展共享的合作宗旨,通过技术合作、市场合作、资本合作等方式,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建立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战略协同与高质量绿色发展。

  2、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由七彩化学控股,鲁泰化学参股,股权比例另行协商确定。

  3、合作内容

  3.1 甲、乙双方以氯碱/氨产业循环为主线,投资建设国家“十四五”产业规划重点支持的年产 30 万吨高端化工新材料项目。主要包括高性能聚氨酯材料
及其单体、芳纶材料及其单体合成、特种尼龙材料及单体等项目。

  3.2 项目总投资 50-60 亿元,其中一期投资 20-25 亿元,占地约 180 亩;二
期投资 30-35 亿元,占地 420 亩。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公司氨氧化技术链衍生出更多材料单体和颜料中间体,从而进一步加强高性能有机颜料业务的拓展,加快高性能新材料业务落地,对公司产业链延伸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和鲁泰化学的合作高度契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增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 5%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比例稀释。

  (二)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截止 2021 年 3 月 29 日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不存在解除限售;未来三个月尚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与大连理工大学—王植源项目团队签订战
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和大连
理工大学—王植源项目团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及《关于聘请新材料专家王植源教授为公司首席科学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王植源项目团队及王植源教授在推动公司高性能新材料及公司整体科技创新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公司子公司联合王植源教授共同设立辽宁天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下一步实现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与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
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