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2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分别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100,000,000 元,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并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
量为 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5%,最高成交价为 22.93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22.3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947,00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关于敏感期的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数量和节奏
的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6 月 1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0,111,989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527,997 股)。
3、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关于交易委托时段的规定,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