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0-061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 13 时 00 分
2、会议结束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4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徐惠祥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35,06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86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 人,代表股份 34,82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647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3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832,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8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99,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6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人,代表股份 23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84%。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3%;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049%;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270%;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1%。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3%;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049%;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270%;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1%。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3%;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049%;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270%;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1%。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3%;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049%;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270%;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1%。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5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3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3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1%;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1%。
6、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5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1%;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81%。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3%;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049%;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270%;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1%。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3%;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049%;反对 3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270%;弃权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