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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罗博特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45
              罗 博特科智能科技股 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博特科 A 栋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6,372,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0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374,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8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97,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1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6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4,073,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97,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1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37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82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37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82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46,37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5%;
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82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37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82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37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82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37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82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李伟彬先生、张建伟先生、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科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42,270,236 股(持股比例 38.2921%)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01,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829%;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7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82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37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82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李伟彬先生、张建伟先生、杨雪莉女士、李良玉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51,100 股(持股比例 0.0463%)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320,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82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37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82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37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5%;反对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073,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82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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