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3-04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 月16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博特科 A 栋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4,191,1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2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907,5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8.81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283,5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8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7 人,代表有表权股份 11,283,7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283,5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8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9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9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9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9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9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1,283,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议案》
戴军先生、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41,264,477 股(持股比例 37.3330%)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926,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1,283,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9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9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1,283,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李伟彬先生、张建伟先生、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42,867,336 股(持股比例 38.7831%)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271,9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426%;反对 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248%;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2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1,231,9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409%;反对 4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263%;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9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9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1,283,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戴军先生、王宏军先生、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42,834,336 股(持股比例 38.7533%)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356,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1,283,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91,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1,283,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李伟彬先生、杨雪莉女士、张建伟先生、李良玉女
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73,000 股(持股比例0.0660%)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118,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