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3-026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
民币 903,197,529.59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26,145,402.8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39,861,343.6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 2022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86,134.36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58,813,996.46元,
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4,689,205.71 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业绩增长现状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进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定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53.093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1,053,093.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执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