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3-034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及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 进 行 股 票 买 卖 的 行 为 。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五)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的公告》,实际向 5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25.1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9.81 元/股。
(六)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规定:“激励
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5,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9.81 元/股。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规定:“本激
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含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亿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16 1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3 21 18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4 29 24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A≥Am X=100%
An≤A<Am X=A/Am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方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X。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鉴于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得解除限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激励对象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6,950 股(不含已离职部分)予以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0
天)。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采用银行最新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1.750%,即 30.43 元/股。
综上,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9.81 元/股,共计 2,831,950.00 元人民币;因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0.43 元/股,共计 1,428,688.50 元人民币。
本次共计回购注销 141,950 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28%,回购资金总额为 4,260,638.50 元人民币,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规定:“激励
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6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55,000 股予以作废处理。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规定:“本激
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首次(含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亿元)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16 13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21 18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29 24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An≤A<Am X=A/Am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31,550 股(不含已离职部分)予以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 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