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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1

罗博特科: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0-037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4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博特科 A 栋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戴军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3,055,6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9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396,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425% 。 通 过 网 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59,4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7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有表权股
份 2,659,4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59,4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71%。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59,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59,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59,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59,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59,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59,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659,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建工业 4.0 智能装备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制
造总部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3,055,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禛律师、王珍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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