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2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658,584,896.13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95,325,854.8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84,257,659.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425,765.98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3,572,143.59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404,037.41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400万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
2、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长期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中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目的
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结合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执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年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