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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游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金马游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金马游乐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09:15-09:25、
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 0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邓志毅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67,573,79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8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67,570,77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87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02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2,416,69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0.56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32,413,6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567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0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9%。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及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570,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5%;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13,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7%;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570,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5%;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13,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7%;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570,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5%;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13,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7%;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570,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5%;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13,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7%;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570,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5%;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13,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7%;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570,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5%;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13,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7%;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申请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570,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5%;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13,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7%;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570,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5%;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13,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7%;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570,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5%;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13,6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07%;反对 3,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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