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金马游乐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20,785,59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46%)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志毅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63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5904%)。
2、持有本公司股份 8,439,84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31%)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刘喜旺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68,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518%)。
3、持有本公司股份 7,683,84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56%)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李勇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72,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575%)。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上下文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邓志毅先生、刘喜旺先生、李勇先生分别出具的《买卖本公司证券计划告知函》。上述 3 名公司控股股东计划于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4,673,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6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无限售条件流
名称 比例 通股数量/股
邓志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0,785,597 20.46% 5,196,399
刘喜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 8,439,848 8.31% 2,109,962
李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 7,683,848 7.56% 1,920,962
注:邓志毅、刘喜旺、李勇三人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减持价格: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背其所作承诺的前提下,视市场交易价格确认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邓志毅 不超过 2,632,000股 不超过 2.5904%
刘喜旺 不超过 1,068,700股 不超过 1.0518%
李勇 不超过 972,900 股 不超过 0.9575%
注:上述数值保留小数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邓志毅、刘喜旺、李勇三人为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三人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的三人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拟减持股份期间,如公司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拟减持股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邓志毅、刘喜旺、李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所持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4、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所涉及的 3 名股东均严格遵守相
关承诺和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其已作出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后续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续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等有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际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三)邓志毅、刘喜旺、李勇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持续稳定,企业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等有关买卖公司证券的规定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股东出具的《买卖本公司证券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