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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致酒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华致酒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24-016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国际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非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政德,2016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4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萌,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4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数量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贺爱雅,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4月拟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大华国际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0年(2014年—2023年),在此期间大华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将审计机构由大华所变更为大华国际,大华所对此不持异议,双方将配合完成相关变更程序。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
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所及大华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均无异议。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根据市场价格及业务量大小确定审计费用。

  4.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5.《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6.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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