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22-031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最新总股本 416,798,4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 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37,543,472.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36%,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1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6,798,4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9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 15 号嘉禾国信大厦 CD 座 5 层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童方宁
咨询电话: 010-56969898
传真电话: 010-56969955
八、备查文件
1.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