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21-005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
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向东
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3)详见《证券时报 》、《 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 详 见 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 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雷光勇先生、郭国庆先生、温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0 年度
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3,168,102.6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0,496,506.08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832,425,128.74 元。公司拟以最新总股本
416,798,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
预计分配利润人民币 75,023,712.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发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也未在报告期内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持续督导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价格及业务量大小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集团”)、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六福”)合计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9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泽集团、湖南金六福为公司提供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吴向东、颜涛、朱琳和罗永红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糖”)因经
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糖”)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
公司拟对江苏中糖、西藏中糖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