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0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19.312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自上述分派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规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6,0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5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8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31日
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截止2024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63 王凝宇
2 01*****448 张智慧
3 02*****026 关继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做出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经济开发区永通大道东侧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缪飞
咨询电话:0513-80158003
传真:0513-8015800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