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19-023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永通大道东侧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凝宇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391,5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1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134,5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8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57,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50,2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93,2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57,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9%。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87,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0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弃权10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87,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0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弃权10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87,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0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弃权10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87,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0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弃权10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164,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32%;反对22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1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523,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4092%;反对2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9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174,3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07%;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23%;弃权10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533,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5178%;反对11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200%;弃权10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62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87,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0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弃权10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7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8,64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814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229%;弃权10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62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166,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65%;反对12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256%;弃权10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7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80,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961%;反对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9%;弃权10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4,287,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09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弃权10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8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田琳律师、季丛芳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